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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国资监管的思考

                           国资委主任     汤光强

        去年4月市国资委正式挂牌成立以来,我们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监管、依法监管、效能监管、廉洁监管的原则,沿着理顺关系、健全制度、规范程序、筑牢框架的思路,全面深入地构建三大体系(组织体系、政策法规体系、业绩考核体系)、合力打造五大平台(产权登记、国资营运、产权交易、中介服务、经营预算平台),切实加强国资监管队伍建设,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努力把我市国资监管工作推向规范化、科学化、法制化轨道。尽管我们做了许多开拓性工作,但由于国有资产管理旧的体制没有打破,新的体制尚未完善,我市在国有资产履行监管职能上到位迟缓,在国有资产运营上仍然存在各自为阵,在国有资产收益分配上仍然存在利益部门化,在国有资产处置上也还存在违规操作现象。为了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新途径,打开我市国资监管工作的突破口,努力构建适应新型工业化发展要求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运营的新体制,我们从多方面收集、整理、分析了深圳、昆明、上海、杭州四市国资监管情况,在研究中引发了我们六个方面的思考。

       思考之一: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是20多年来我国经济、政治体制改革不断深化的结果,是政治改革与经济改革交会的关键点。国资监管要到位,行政体制改革必须先行。
      改革开放以来,我市机构改革与全国大多数地方一样,经历了精简、膨涨、再精简、再膨涨的过程。尤其是经济主管部门,既有战线的管理部门,又有行政主管局,还有行业管理办公室,甚至还有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中介机构。如一些负责项目前置审批的单位是中介机构;一些负责发证的单位是二级机构,一些从事收费的单位是事业单位……,凡此种种,本该政府拥有的职能都变成了二级甚至三级机构创收的职能,许许多多附设机构变成了寄生于行政机构、专靠行政事业收费过日子的“二衙门”或者“高衙内”。这种体制表面上养活了一些人,为一些人提供了高收入、高福利、高保险、高人一等的职业,实质上造成经济发展的障碍。我们这次考察、研究的四个市都不再设有行业主管部门,都把行办改为了企业集团。如深圳市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在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上先行一步,1994年,在全国率先探索撤消行业管理部门,组建了工业、商贸、建设三家投资公司,这些公司不是打了括号的“局”,不再抓行业管理,而是实实在在的企业实体,专门从事资本的运营,较快地实现了政企分离即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出资人管理职能的分离,为后来深圳国资委的成立和国有资本的市场化运作以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的建立奠定了基础。外地经验表明,国有资本分散运营,各自为政,必然会造成国有资产占有部门化,部门利益个人化,不仅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形成部门垄断和行业不正之风,而且因为利益分割导致区域经济秩序的不公平,阻碍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因此,要实现我市国有经济乃至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要建设和谐湘潭,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深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中央和地方三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实现政资、政企、政事分离,即按市场经济的要求尽快形成出资人制度,加强国有资本的集中监管和科学运营,努力发展壮大国有资产。

      思考之二: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发展国民经济的两个“坚定不移”,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国有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影响的战略高度,为国有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国有经济要发展,产权多元化战略必须先行。
      我市国有经济从建国后开始,大体已经经历了初创、发展、衰退、改革时期。尤其在长达20多年的改革开放时期,我市在国有经济生产力布局结构调整中错失了很多发展的机遇。即使在上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的国有经济发展鼎盛时期,我市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也没有超过100亿元。90年代以后,湘潭市域内除中央、省属工业企业有新的国家投资资金进入外,市和县市区两级工业企业国有资产投入基本停止。市本级国有企业大多在市场竞争中首先丧失了规模优势,继而失去了技术优势、政策环境优势,最终失去市场竞争力。许多企业由“财富”变成了“包袱”。如何反过来变被动为主动,化“包袱”为“财富”,从外地经验来看,唯有引进战略投资、实现企业产权多元化,对国有经济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民营、外资企业同处于一个起跑线上,现代企业的竞争,最主要的是企业核心力的竞争,而核心力的竞争又主要表现在企业的经营机制上。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企业产权,股份制经济为产权的多元化开启了方便之门。国有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控股企业用多少国有资本控制了社会多少资产,参股企业用多少国有资本调动了多少社会资本的投入,从而实现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控制力和带动力、影响力。深圳、昆明、上海、杭州四市由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控股、参股企业控制、带动、影响的资产均达到国有出资额的1.5倍以上。我市由于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滞后,大量经营性国有资本已经沉淀,但是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九家企业控制、带动、影响的资产也达到国有资产出资额的1.35倍。如湘潭中环水务国有资产总额为6000万元,影响、带动的企业资产总额达到1.8亿元以上。今后,在增强国有资产影响力的过程中,市政府应加强四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凡政府投入经济领域、特别是工业企业的资金,要按出资人机制形成政府投资入股,这也是政府引导企业的重要手段之一。二是对城市公用设施的建设,要保持国有股控股的地位,积极引进战略投资,加快公用设施的发展。三是加大改革力度,以沉淀的国有资产广泛招商引资,积极引进战略合作伙伴,特别是要注重引进国际500强企业和国内知名企业,在竞争性领域,国有只保留参股甚至彻底退出。四是在中央、省属国企的改革和辅业剥离中,我们要力争接纳更多的、产权比较清晰、与我市产业集群战略能够对接的国有资产,力争市本级国有资产的蛋糕尽量做大。

     思考之三:国资监管必须以制度强化监管,按规则履行职责,用程序规范行为。国资监管要科学,政策法规建设必须先行。
     党的十六大以来,随着国务院国资委和地方国资委的建立,国有资产监管政策法规体系正在不断建立和完善。近几年来,国务院制订出台了《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全国人大正在研究制订《国资法》,国务院国资委也相继出台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国务院国资委的政策和法规主要是针对央企制订的,由于国有资产分级监管的特点,在全国市场经济运行的框架中,形成了近300个国有资本运营的利益主体,加之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所以各地都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出台了国有资产监管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规。我们研究的深圳、昆明、上海、杭州四市都制订出台了具有各自特色而又比较完善的地方性国资监管政策法规。上海市、深圳市国资委根据政府授权,还制订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资源性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我市国资监管机构也根据自身特点加强了政策法规调研。市国资委运转一年多来,起草国资监管的政策法规达到21项,到目前已经出台10项。如去年4月市纪委、市国资委、市监察局联合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国有资产处置监督管理的通知》(潭纪发[2005]8号)以来,我市在国有资产处置中纪律得到强化,随意处置国有资产的违法、违纪、暗箱或逆程序操作行为得到遏制。
    从目前我市国有资产政策法规建设现状来看,法规框架尚未建立,政策法规体系很不健全,为国有资产流失留下可乘之机,给我市国资监管工作的推进造成很大被动。当前必须要克服阻力,加快构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框架的《湘潭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湘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湘潭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试行)》三项基本政策法规的出台。

     思考之四:国有资产监督部门肩负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重大责任,要实现这一目标,关键在于用人制度的新突破。国资运营要提高效能,市场选择经营者必须先行。
     杭州市15户国企无一亏损,去年平均实现利润5000多万元,这一成果让我们感到耳目一新。无独有偶,当我们了解到深圳市24户国企实现家家盈利,户平利润达2.5 亿元的情况,确实让人振奋不已!深圳市国有企业创造的奇迹与我市国有企业的普遍经营不景气形成了鲜明对照!深圳市国资委的同志给我们道出了真谛,就是深圳和内地用人制度不一样!深圳市国有企业职工全部置换了全民身份,现在的国有企业职工,从总经理到普通工人全部都是打工仔的身份,没有一个是原有的身份和级别了,就是资产数百亿元的上市公司也没有政府官员兼职。由此可见,我市国有经济衰落,国有资本运营效率低下,其出路在于改革。要加快企业改制的步伐,加快完成国企职工全民身份的置换,特别是在用人制度上,要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与市场选择经营者相结合的原则,认真落实《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促进国资委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全面构建“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的结合。

    思考之五:加快产权流转,优化资源配置是国有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然要求;规范国有资产处置是党和政府赋予国资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责。国有产权要流转、要规范,建立统一、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必须先行。
    国有产权转让是国有资产监管的一个重要环节。多年来,在国企改革和国有资产处置中,由于政策法规的不完善,导致国有资产处置的违章操作、暗箱操作、私下交易,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引起了人民群众的不满。市国资委挂牌运作一年多来,接待、受理群众反映国有资产处置问题的来信、来访和举报案件达10余起。上海、深圳、杭州把建立国有产权交易机构、规范国有产权交易秩序作为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战略措施来抓,制订和完善国有产权转让管理的相关政策和法规,建立了国有资产与国土资源、房产联合交易机制,不仅国有产权交易活动全部在国有产权交易机构进行,而且把集体资产和政府公共资产、资源性资产的交易也囊括其中。深圳市从2000年起所有国有、集体产权流转全部进产权中心交易;2005年起由政府授权产权中心对的士车牌、汽车吉祥号码进行拍卖。上海市产权交易中心1996年成立,从2003年起,年交易量均在4000亿元左右。
    我市产权交易中心成立于1998年,先后几易主管部门。过去由于种种原因,我市国有资产不进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的现象比比皆是。根据外地经验和我市实际,当前我们应该从三个方面突出抓好产权交易市场建设。一是加快《湘潭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试行)》及其实施细则出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我市国有产权交易的政策法规体系。二是加强国资、国土、房产、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尽快建立起湘潭市国有(集体)产权联合交易市场,进一步简化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能。三是进一步严格产权转让管理的纪律。按照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等6部委《关于做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5]294号)的要求,对《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颁布实施以来的国有资产交易进行全面检查。对违法、违纪、违规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坚决进行查处。

    思考之六:国企改革决不是要把国有资产“一卖了之”、让国有经济全面退出历史舞台。纵观古今中外,任何国家政权都离不开国有资产来维系,都要致力于壮大自己的国有经济实力。国有资产要壮大,收益与投入统一运转机制的建立必须先行。
    发展壮大国有资产,从长远来说,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需要;从全局来说,是提高国有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控制力、影响力、带动力,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从局部来说,是以少量的国有资本尽可多地带动社会各种资本的投入来实现加快地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因此,我市要加大力度,强化措施,致力于国有资产的发展。第一,要把握国有经济发展的方向。在国有企业改革中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进而有章,退而有序。要适时地从不具优势的行业和竞争性领域中退出来,而在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如燃气、自来水、道路桥梁等领域,必须要保持政府的绝对控制力或影响力。通过企业改革,达到“改制一批,破产一批,发展壮大一批”的目标。第二,要打造国有经济发展的平台。我市国有资产总量较小,分散度大,构成复杂,如何把我市国有资产运作起来,是一个十分重要而又紧迫的问题。可以借鉴外地经验,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的多种模式。一是探索以行业办合并为核心,组建资产经营公司。在这方面,深圳、上海等城市已经创造了成功经验。将行业办改制为公司,既有利于政府经济管理部门的精减,又有利于实现行业内国有资本的优化组合和国有资源的优化配置。二是探索以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为核心,组建专业资产经营公司。如我市的电化集团已经具备专业资产经营公司的基本条件,完全可以以此为基础,积极引进战略投资,拓宽融资渠道,加快资本扩张,扩大资产经营规模。三是探索将参股企业国有股权、已改制国企剩余国有资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等资本并入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加强对国有股权的经营管理。四是探索以投资型骨干企业为载体,努力向资产经营公司发展。总之,要通过建立资产经营公司具体负责资本的运营、资本收益的收缴、社会融资和项目的投入,按照市场化的要求科学运营好国有资产,努力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第三,要建立国有经济发展的机制。积累——投入——发展——再积累——再投入——再发展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规律,在这个链条中,最关键是建立以积累和投入为主要特征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体系。今后的政府财政收支预算将主要分成二大块,一块是公共预算体系,一块是资本经营预算体系。我市可以借鉴深圳、昆明、上海、杭州四市国有经济投资发展模式,建立以国资委预算与企业预算相结合的全面预算制度,对企业国有资产收益进行全额或部分收缴,积累资金全部用于企业技术改造和新项目投入。第四,要培育国有经济发展的龙头。一是千方百计做大企业规模,通过信贷投入、积累投入、改制投入、招商投入,加速企业扩张。二是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制订企业名品牌发展战略,增强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四是帮助企业上市,进入证券市场融资。

企业扩张。二是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三是制订企业名品牌发展战略,增强企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四是帮助企业上市,进入证券市场融资。

进入证券市场融资。

发布日期: 2006-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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