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介机构选聘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我委决定建立市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现将中介机构备选库入库申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中介机构范围。中介机构备选库包括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房产评估事务所、土地评估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拍卖公司、咨询(投资)管理公司等机构。
二、入库条件。按照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选聘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潭国资[2006]9号文)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入库时间及方式。(1)时间:从即日起至2006年6月15日止;(2)申请方式:申报单位准备好相关资料后,来人到市国资委政策法规科申报(地址:湘潭市人民大厦1612室,联系电话:8570506,联系人:董巍)。入选单位名单将在市以上新闻媒体和湘潭政务公开网上公布。
湘潭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