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国资委副主任 刘孟良
近几年来,随着财政支出规模不断扩大,各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量不断壮大。这些资产在保证各级政府机构正常运行、服务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中,还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认识模糊,观念淡薄。根据有关规定,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各相关单位只能占用、使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实行分级管理。目前的实际工作中,许多单位对上述规定不甚了解,对自己在资产管理中应负的责任认识模糊,产权观念淡薄,认为所拥有的资产属单位所有,随意处置。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的思想。另外管理办法、制度也不甚完善,滞后于管理需要。
二、管理缺位,监督乏力。首先在目前的机构设置、管理力量配备方面还比较薄弱,不能适应复杂的管理需要。其次,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产权登记、资产配置、非转经资产的审批以及资产的日常管理和保值增值等方面还没有一套完整的运作规则,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很容易被挪用、转移。特别是对以政府职能为基础形成的使用权、经营权、许可权等无形资产的管理还相当缺位,对这些无形资产的处置,可以说还没有纳入到规范的轨道上来。其三,对单位资产管理不力的行为和违反国家规定随意处置单位资产,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在监督处罚上缺乏强有力的法律政策手段。其四,非转经资产管理监控力度不强,占用费征收不到位,国有资产在经营活动中得不到保全和补偿,暗中流失。非转经收益的使用,背离了弥补行政事业经费不足的初衷,严重向个人倾斜。其五,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规模、结构以及分布状况、使用情况等有失控现象。
三、核算不规范,形成漏洞。少数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核算不规范,帐务处理不及时,财产管理不严,损失浪费严重。在清产核资中,我们发现部分单位都没有设立固定资产明细帐,或虽有帐但记录不全,有的单位甚至没有固定资产帐。有的单位对资产的增减变化不进行帐务处理,对财产物资不清理,不对帐,单位资产长期帐实不符。由于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没有专职的资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其管理职能一般挂靠在单位财务部门,在履行对国有资产的管理职能中,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对资产管理不能形成有效的内部监管机制,加之,缺乏强有力的外部监督措施和手段,内部监管与外部监督脱节,因此,导致目前少数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出现虚空现状。
四、配置不科学,造成浪费。目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配置基本上仍是以各单位为主,缺乏统一性、计划性,预算约束力不强。虽然现在各级都有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但政府采购制定只是对资产的配置行为进行规范,而对为什么配置、配置什么、购置多少等方面的决策行为却没有一个专门的机构来实行,也没有一个很好的制度来进行规范。另一方面,由于资产管理部门对整体的资产配置规模、结构、资产闲置情况缺乏了解,加之,没有科学的配备标准和对闲置资产的调剂处置权力,导致有钱的单位想购置就购置,没钱需要财政负担的单位,千方百计也要配置,并且互相攀比,追求高档、超前配备之风日盛,造成资产配置不平衡,闲置浪费与短缺并存。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
一、强化职能,加强管理力量。首先,要设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专职机构,或者强化现有相关机构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上的职能。应当增加资产配置管理上的职能,研究确定各地资产配置标准,编制统一的资产配置计划和预算。其次,各行政事业单位要设置机构,配备人员,加强资产管理和核算。在目前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情况下,单位财务部门职能弱化,确定专职机构和人员,加强资产管理和核算更为重要。通过加强管理力量,使内部监管和外部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促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二、完善制度,加大监管力度。要根据国家的法律、政策,建立健全包括产权登记、产权界定、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报告和监督考核等规章制度,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行为,使管理工作者有法可依,有章可循。要强化产权管理,明确国家和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产权关系。作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所有者的代表,可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向单位委托代管,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拓宽管理领域,完善规范使用权、经营权等国有无形资产的管理。要通过制度建设,加大违规处置资产、有意损害国家财产行为的处罚力度,遏制单位随意处置资产行为,严格管理秩序。
三、规范处置办法,盘活闲置资产。通过建立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办法,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程序、处置方法、审批权限和处置收入的管理使用。要建立定期清理制度,建立资产台帐,及时掌握单位资产规模、结构、使用情况、闲置状况和非转经资产情况。对单位闲置不用资产,实行集中统一调剂使用,或公开拍卖;对单位暂时不用的国有资产,通过招标,实行公开出租。要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单位少占国有资产,将闲置资产用于统一调剂处置,努力盘活闲置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加强非转经资产的审批管理,坚持有偿使用原则,建立非转经资产补偿制度,通过计提折旧,或征收占用费办法,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四、建立资产预算,强化资产购建管理。如何解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闲置浪费和短缺并从问题,需从资产购建源头予以控制,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预算制度,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措施。资产预算作为政府经费预算的补充和具体细化,可以为政府经费预算提供直接依据。首先,资产管理部门对每个需要购建资产的单位的存量资产现状及其履行工作职能的需要,依据配置标准原则,将两者进行分析,形成单位的资产预算方案。然后,根据整体资产的调剂能力,经调剂、筛选、汇总后,产生整体资产预算方案。最后,提交经费预算编制部门,根据财力情况进一步筛选后,纳入经费预算方案。经费预算方案审定后,即可将资产预算部分提交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政府采购;这样资产预算、经费预算、政府采购形成了有机的整体,从根本上解决了单位在资产购建中的随意性,减少了浪费。从而可以最大限度地发挥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效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