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拍价1485万元,经9轮激烈角逐,最后以3840万元成交,较评估价净增近2000万元,溢价幅度高达134.3%。前不久,湘潭市在整体出售市直某单位旧办公楼时出现的这一喜人景象,是该市严把国资处置关,坚持阳光交易,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又一成果。
湘潭市在国资监管中,从清产核资入手,筑起产权登记管理平台。2005年,由市国资委牵头,对市本级276家行政事业单位、125家国有企业共401户独立核算单位,全部进行清产核资,核定资产总额达99亿元,并据此建立电子数据库,成为全省率先完成国有资产清产核资的市(州)。在此基础上,对市本级125家企业的国有资产进行了产权登记发证,制订了国有产权信息报送制度,并编制了国资统计报告,建立了统计台账。去年,他们获得了全省国资系统财务快报工作年度考评一等奖。此外,他们还对国有改制企业遗留资产进行了摸底调查登记,清理出房产1.1万平方米、土地954亩。
同时,该市将产权交易管理作为国资监管的重要延伸,以实行产权“阳光交易”为重点,构筑国资流转“安全出口”。为此,他们将市产权交易中心划入市国资委,作为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和监管的载体。先后出台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法规制度20余项,制定了国有产权进场交易的铁规。实施中,将国有产权交易列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编制了国有资产项目库及产权项目投资指南,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产权信息网及各级媒体公告产权项目名称、地址、土地和建筑面积、主要产品及转让方式。目前,该市行政事业性国资进场处置率和进场交易项目公开发布率均达到100%。交易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交易中介机构从国资委建立的备选库中随机抽选。交易时,一律挂牌转让、公开竞价,对大宗项目试行全程听证。
清产核资、阳光交易,确保了国有资产流转而不流失,并成功实现保值增值。迄今,全市共完成国有资产处置、产权转让项目82个,交易额4.45亿元,平均溢价达12%。(摘自2007年6月18日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