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工作体系,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和县市区国资监管部门、各出资企业的联系,湘潭市国资委近日出台了《湘潭市国资委政务信息管理暂行办法》。
这个办法参照了省国资委的相关规定,结合湘潭市的实际情况,办法中明确了政务信息采集报送主体、报送的内容、要求及程序,并制定了考核和奖励的办法。要求各出资企业和县市区国资监管部门报送信息联络员一名,每年年终按照政务信息稿件采用计分总量,评选政务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给与表彰奖励。国资委机关科室计分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