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十七大指出:要“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国有经济对整个国民经济影响的战略高度,为国有经济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同时指出:要“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关键要在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完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方面取得重大进展。”今后,随着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国有经济运行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经济发展将呈现资本社会化、组织形式股份化、管理专家化、市场国际化四个方面的显著特点。对此,要发展壮大我市国有经济,实现国有资产的科学监管、依法监管、效能监管和廉洁监管,就必须从以下五个方面积极加以推进。
第一,创新监管方法,建立科学监管体系。一是按照“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健全组织体系。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尽快实现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形成唯一、集中、统一的出资人制度。并不断完善所出资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符合我市实际情况的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机制。要不断探索加强县市区国资监管的途径,推广湘潭县县设国资办、乡镇和国有资产占用份额较多的局设国资专管员的办法,构建完整的国资监管组织体系。二是按照依法监管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在已出台的政策法规的基础上,着重提高监管能力,尽早制订出台《湘潭市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配套的实施细则,推进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建设,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维护出资人合法权益。三是按照效能监管的原则,完善业绩考核体系。今年市政府下发了《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和《湘潭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潭政办发[2007]2号)、《关于切实做好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潭政办发[2007]23号),明确国资委是全市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主管部门,规定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等10家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的经营业绩由国资委直接考核。其它市属企业将由其现主管部门按有关要求组织业绩考核。这一举措是市政府充分考虑湘潭市情,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行政、加大市属企业出资人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建立国有资产责任体系的重大决策。今后,市国资委将突出关键绩效指标,将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挂钩,引导国企建立更完善的“重业绩、讲回报、强激励、硬约束”的工作机制,努力使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更客观、更科学。四是加强财务监督。加强企业财务动态监测和分析,深化审计监督工作。五是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加强对出资企业负责人的纪律监督。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出资人管理。
第二,夯实基础工作,打造资产监管平台。国资监管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长远系统工程。当前以及今后,要集中打造好五个基础平台。一是打造产权登记平台。加强对市属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产核资、产权登记、资产统计、资产评估等各个环节的基础管理。要建立和实行国有资产年检、年审和主要领导人离任资产审计制度。二是打造国资营运平台。要尽快建立市级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制度,出台《湘潭市市级国有企业授权经营办法》,所出资企业通过市国资委授权后,履行资产经营职责;同时,市和县市区两级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经营模式,争取建立以负责经营国有参股企业的国有产(股)权、改制企业遗留房地产、行政事业单位闲置资产和“非转经”资产为主体的国资经营公司,积极探索国有资产市场化运作途径,实现政资、政事的分离。三是打造产权交易平台。按照市政府潭政发[2006]11号文件印发的《湘潭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进场交易和竞价交易,充分发挥市产权交易中心的职能作用,建立规范的产权交易市场。四是打造中介服务平台。建立国有资产中介服务联合选聘制度,完善对中介机构备选库的动态管理,健全中介机构的出、入库机制,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中介机构,促进中介机构遵循职业准则独立开展业务,确保中介服务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五是打造经营预算平台。完善监管企业的统计、财务信息网络,建立所出资企业财务信息、国有资本、资产存量及财务决算报告数据库,在条件成熟时,进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确保出资人收益不受侵害。
第三,严格产权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产权有序流转,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是国资委的重要职责,也是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我们要积极推进产权交易中心建设,严格贯彻落实《湘潭市国有产权转让管理办法(试行)》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规范产权交易规则,创新竞价方式,加强市场监管,进一步提高进场率和竞价率,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今后我们还将加大国有资产转让中相关中介服务的督查力度,完善中介机构的管理办法和选聘措施,确保国有产权的公开、公平、公正交易,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四,大力招商引资,服务新型工业化。推进新型工业化是加快湘潭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推动力。要引导国有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增强工业发展竞争力,推进自主创新,实现项目带动。以节能、节水、节地为重点,全面加强节能环保,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可持续发展。同时,根据省国资委的安排,在服务和支持中央、省属在潭企业改革、改制、实现裂变发展的基础上,尽最大力量收集、整理我市国企技改、资源开发项目,在产权多元化的背景下大力推进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的项目对接,全力支持、争取国务院国资委和省国资委出资企业的在潭投资。要根据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完善招商引资的服务,努力做到四个创新:一是创新载体,不断完善国有产(股)权项目库建设,以重点工程重大项目为载体,引进战略投资者;二是创新手段,采取改制融资、上市融资、国有股增减持、政府资源经评估后作为投资等方式,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和股份制经济,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三是创新思路,既要用有形资产来招商,又要用好无形资产来招商;四是创新措施,不断加强关系“民生”领域的交通、水、天然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投资环境,同时,促使地方国有资本在产权多元化的背景下,更多地向民生领域聚集,增强和提高国有经济对整个经济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实现国有经济布局结构的调整。
第五,加强企业党建,抓好队伍建设。要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先锋队和堡垒作用,深入开展企业领导班子“创四好”活动,提高企业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促进企业的发展和稳定。探索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人才的有效途径,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保障。不断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同时,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国资监管队伍,不断加强业务培训和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学习型机关。通过提高干部素质和机关工作效能,进一步提高国资监管部门驾驭全市国有经济发展的能力。